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向媒体通报:近期,广州市接连发生5起涉案金额逾50万元的诈骗案件,其中冒充“公检法”的涉案类诈骗2起,以及电子邮件冒充生意合伙人、转让土葬墓地收取保证金以及合作进行融资贷款等方式实施诈骗的各1起。
转让土葬墓地要交保证金
苏老伯被骗91.88万
1997年,家住越秀区的70岁苏老伯从惠州某陵园有限公司购买了4块墓地。2013年8月2日,一自称是该陵园有限公司罗主任的男子联系苏老伯,称有人以205万元的价格想买下其所拥有的2块土葬墓地。2013年8月4日,苏老伯前往惠州签订了一份金额为205万元的墓地转让合同。随后,2013年9月16日,该公司来电称民政局要收保证金2万元,于是苏老伯按要求汇款至对方提供的账户。此后,至今年4月4日,该公司以需收取各种费用为由要求苏老伯汇款28次共计人民币918800元。直至今年4月9日,事主苏老伯才警觉到不妥,怀疑受骗于是向越秀警方报警。目前,警方已开展侦查。
电邮冒充生意合伙人
焦女士被骗115万元
今年1月,在海珠区做建材生意的事主焦女士(34岁,广州人)收到了一自称是英国人寄来的电子邮件,称要与事主做建材生意,一来二往双方虽未见面,但算是逐渐认识。
至2月上旬,对方称要去马来西亚做生意,以不方便携带现金为由,准备先把55万美金汇到焦女士的账户,但需要其代付因转账而产生的税金及杂费。于是在2月7日、2月18日和3月4日,不虞有诈的焦女士按对方要求通过网银分3次共汇了4.21万美金(约25.2万人民币)到对方指定账户。随后,对方又不断以各种理由要事主汇钱,于是焦女士从3月上旬至4月上旬再次分别在家中和银行共汇了90.5万人民币给对方。至2014年4月10日,对方又再次来电要焦女士汇钱时,事主才警觉受骗并报警,共计损失人民币115.7万。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警方提醒,涉及转账要“多方核实,理性分析”。一旦涉及到电话告知转账、汇款等情况,必须通过各种途径确认,尤其重要的是第一时间拨打“110”咨询。诈骗过程中,骗子往往会利用事主的心理,制造紧张气氛,不停地变换角色,让事主来不及辨别真假,并催促事主赶紧办理。所以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理智地分析。